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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人民监督

——25名市人大代表、25名市政协委员获聘第四期上海公安消防总队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

2009年第1期  王彩焕/文  浏览:302次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部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内外监督力度,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增强消防工作的透明度E促进广大消防官兵依法履行职责,模范遵纪守法,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08年12月18 日下午,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隆重举行了“第四期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聘请仪式”,25名市人大代表、25 名市政协委员获聘成为上海公安消防部队第四期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陈飞、政委李金文为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颁发了聘书。陈飞在仪式上表示,上海公安消防部队这些年成绩的取得与警风警纪监督员的辛勤付出是分不开的。多年来,特邀警风警监督员们心牵百姓、情系消防,全心投入、乐于奉献,认真地履行职责,满腔热忱地参与对消防工作的各项监督活动,为上海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奉贤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程云华,浦东新区潍坊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李国弟,以及上海市成功综合律师事务所主任臧广陵等监督员纷纷发言,充分肯定了上海消防总队在维护火灾形势稳定、队伍建设和完成抗震救援、奥运安保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并盛赞上海消防部队是一支能让人民群众放心和满意的英雄队伍,同时表示能担任上海消防部队警风警纪监督员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责任,一定会尽心尽力当好警风警纪监督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强烈的融入感、无比的自豪感和神圣的使命感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反映社情民意,成为公安消防部门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成为公安消防队伍建设的“智囊团”。
       此次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的聘期为四年。其主要职责为:一要对上海市各级消防部门和消防官兵在履行职责、执勤执法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实施监督;二要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各级消防部门和消防官兵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三要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消防工作和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任期内在履行监督职责的过程中,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向各级消防部门了解消防工作、消防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也可以向消防部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了解所反映和转递的检举、控告和意见、建议、要求等事项的办理情况,也有权要求有关的消防部门或消防官兵予以协助、配合,并如实答复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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