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30 日下午,公安部消防局局长陈伟明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就新《消防法》实施的有关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陈伟明说,新《消防法》规定,公安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的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不得收取费用,不得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和建设单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施工单位,不能给对方人为的规定只能用什么产品。
陈伟明举例说,如果有的消防人员违反了这些规定,我们的公民、我们的有关单位,都可以进行举报。但是今天我可以坦率地讲,社会上对我们在这些方面也还是有些意见,我也收到一些举报信或者群众的反映,反映我们一些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督过程当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有的接受当事人或者单位的红包,接受一些好处。据说在有些地方这成了“潜规则”,这种潜规则应该完全打破,要取消。我们是坚决反对的。今后要做出硬性的规定,除了社会监督之外,从我们部队管理这个角度,还要加强这方面的研究。
陈伟明说,在刚举行的全国消防工作会议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会上专门就我们消防人员廉政建设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其中提到一 个重要方面,就是监督。监督环节如何加强廉政建设,消除害群之马,给老百姓一个公正、透明的消防建设环境。这是我们的一项很重要的任务。
陈伟明在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作为消防人员,验收工作是所履行的法定职责,是否合法,应按照法律来办事。如果体现为老百姓服务,为我们的服务对象服务,应该指导他如何改进和完善,使他的产品、建筑更加符合国家的消防规定,但这绝不能成为消防人员谋取私利的一个手段。不论在当地工作到几点,也不能接受所谓的误餐费,更不允许对一些违法行为,明知违法,还接受好处。这种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我们绝不含糊,绝不手软。在这里我也希望广大的网友,对我们的消防人员进行监督。
网友热评(0条)
发表评论(注册 / 登录)